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组委会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有关事项的说明
信息来源:菏泽牡丹网 时间:2017/2/9 21:57:50 点击:次
归属分类:菏泽牡丹花会动态
为做好此次评选表彰的申报工作,经与人社局沟通,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组委会办公室现将关于评选表彰菏泽牡丹文化旅游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是在近几年牡丹文化旅游节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基层一线单位和个人,县级单位和县级干部不参与表彰。
二、推荐表彰的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市直部门可表彰内设机构或所属事业单位。推荐表彰单位为企业的要按照文件要求,填报《企业征求意见表》(附件4)。
三、推荐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须为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附件6)中干部管理部门意见加盖市直部门、单位公章。企业推荐表彰的先进个人须填报《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5)
四、市直部门推荐表彰的先进个人,征求卫生计生部门意见须到市卫计委基层指导科(404、406室,联系电话:5311822),对于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可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单位或内设监察(纪检)室如实出具意见并盖章。
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市花会办(联系电话:5310429)。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是在近几年牡丹文化旅游节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基层一线单位和个人,县级单位和县级干部不参与表彰。
二、推荐表彰的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市直部门可表彰内设机构或所属事业单位。推荐表彰单位为企业的要按照文件要求,填报《企业征求意见表》(附件4)。
三、推荐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须为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附件6)中干部管理部门意见加盖市直部门、单位公章。企业推荐表彰的先进个人须填报《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5)
四、市直部门推荐表彰的先进个人,征求卫生计生部门意见须到市卫计委基层指导科(404、406室,联系电话:5311822),对于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可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单位或内设监察(纪检)室如实出具意见并盖章。
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市花会办(联系电话:5310429)。
菏泽国际牡丹花会组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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